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表觀密度的測定GB/T 12496.1-1999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表觀密度的測定》,標準號:GB/T 12496.1-1999 ,代替GB/T 12496.18-1990。(現行)
前言
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系列標準是活性炭性能指標檢測的基礎,制定活性炭的質量標準,必須有相應的試驗方法標準。本系列標準是對GB/T 12496.1~12496.22-1999《木質活性炭檢驗方法》的修訂。
本標準與原標準相比,在編排順序和各具體試驗方法上,有些做了較大的改動,有些只做了詞句改動。在術語中,將“灼燒殘渣”、“干燥減量”、“充填密度”分別改為:“灰分”、“水分”、“表觀密度”。在內容中,將GB/T 12496.3-1990《木質活性炭檢驗方法—乙酸吸附值》、GB/T 12496.4-1990《木質活性炭檢驗方法—乙酸鋅吸附值》刪去,列入到GB/T 13803.5-1999《乙酸乙烯觸媒載體活性炭》中。并增加GB/T 12496.5-1999《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四氯化碳吸附率(活性)的測定》和GB/T 12496.17-1999《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硫酸鹽的測定》。另外,對原標準中遺漏之處做了補充。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代替GB/T 12496.1~12496.22-1990。
本標準由國家林業局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林產化學工業研究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施蔭銳。
本標準1990年首次發布。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顆粒活性炭表觀密度測定的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粒度大于180μm量占90%以上的活性炭。
2 方法提要
以體積為100mL量筒中的緊裝活性炭的質量(g)表示表觀密度。
3 儀器
3.1 量筒,100mL。
3.2 天平,感量0.01g。
3.3 橡皮錘。
4 操怍步驟
4.1 取試樣120mL,依產品粒度要求,用最大與最小孔徑篩層,在振篩機上過篩60s,除去試樣中不符合產品粒度要求的炭粒。
4.2 將試樣輕輕地裝入100mL量筒內,用橡皮錘輕輕敲擊量筒底部,并再次添加試樣繼續敲擊,直至試樣的體積正好是在100mL而不再減少為止。
4.3 將量筒內試樣倒入容器內稱量。
5 結果計算
ρ=m(1-m1)/100
式中: ρ—表觀密度,g/mL;
m—量筒內試樣質量,g;
m1—水分,%。
6 精密度和偏差
同一實驗室內相對標準偏差不大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