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粒度分布的測定GB/T 12496.2-1999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粒度分布的測定》,標準號:GB/T 12496.1-1999,代替GB/T 12496.19-1990。(現行)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顆粒活性炭粒度分布的測定方法。所試驗的顆粒活性炭滯留在180μm標準篩上的最少量規定為90%。
本標準適用于木質顆粒活性炭。
2 方法提要
將已知質量的活性炭放在一組試驗篩的頂部篩上,在標準條件下振動一定時間,然后測定留在每只篩上和底盤上的炭占總量的百分數。
3 儀器
3.1 試驗篩,方孔試驗篩。
3.2 振篩機,搖動次數約221次/min,振擊次數約147次/min。
3.3 秒表。
4 操作步驟
4.1 依據產品技術要求選取一組相應的篩層,按篩孔大小順序排列安放在振篩機上。
4.2 如試樣表觀密度小于或等于0.5g/mL,稱取干燥試樣(100±5)g(稱準至0.01g),如試樣表觀密度大于0.5g/mL,量取試樣(200±10)mL,稱其質量(稱準至0.01g),輕輕倒入頂部篩上,蓋好篩蓋,扣緊全套篩子。啟動振篩機同時開動秒表,運轉10min。
4.3 從振篩機上取下篩組,使用毛刷將留在每層篩上和底部接受盤上的活性炭如數地轉到稱量盤上,進行稱量(稱準至0.01g)。
5 結果計算
Ri=mi/m×100
式中:Ri—留在每層篩上的篩分百分數,%;
mi—對應的篩分質量,g;
m—各層篩上篩分質量之和,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