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硫化物的測定GB/T 12496.15-1999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硫化物的測定》,標準號:GB/T 12496.15-1999代替GB/T 12496.15-1990。(現行)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木質活性炭中硫化物的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木質活性炭。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6682-1992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3 方法提要
試樣加鹽酸溶液煮沸后,所產生的蒸氣遇乙酸鉛試紙不得呈黑色。
4 試劑和溶液
本標準中所用水應符合GB/T 6682中三級水規格,所列試劑除特殊規定外,均指分析純試劑。
4.1 鹽酸(GB/T 622),“1+4”溶液。
4.2 乙酸鉛[(CH3COO)2]Pb·3H2O](HG3-974)。
4.3 冰乙酸(GB/T 676)。
4.4 乙酸鉛試紙
稱取乙酸鉛10g,加新煮沸過的水溶解,滴加乙酸使溶液澄清,冷卻后,以新煮沸的冷水稀釋成100mL,將濾紙條浸入此液,片刻取出,,在100℃烘干。
5 操作步驟
稱取經粉碎至小于或等于71μm的干燥試樣0.50g(稱準至10mg),置于100mL錐形燒瓶中,加入“1+4”鹽酸25mL,輕輕轉動,,使試樣完全浸濕,加熱煮沸,所產生的蒸氣用乙酸鉛試紙鑒定。
6 結果表述
若試紙未出現黑色,示為該活性炭中硫化物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