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質凈水用活性炭GB/T 13803.2-1999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木質凈水用活性炭》本標準執行號為:GB/T 13803.2-1999,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1999年11月10日發布,于2000年4月1日開始實施。本標準現行,代替GB/T 13803-1992。
前言
本標準是對GB/T 13803-1992《木質凈水用活性炭》(1993-08-01實施)的修訂。
原GB/T 13803-1992技術指標中分為優級品、一級品、二級品,本標準在修訂中根據GB/T 12707-1991《工業產品質量分等導則》劃分為一級品、二級品,故各項技術指標相應作了較大調整。
本標準從實施之日起,代替GB/T 13803-1992。
本標準由國家林業局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林產化學工業研究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施蔭銳。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凈水用活性炭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以木質為原料生產的無定形顆粒活性炭,主要用于飲用水、酒類、各種清涼飲用水的凈化處理。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2496.1-1999 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表觀密度的測定
GB/T 12496.2-1999 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粒度分布的測定
GB/T 12496.3-1999 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灰分含量的測定
GB/T 12496.4-1999 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水分含量的測定
GB/T 12496.6-1999 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強度的測定
GB/T 12496.7-1999 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pH值的測定
GB/T 12496.8-1999 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碘吸附值的測定
GB/T 12496.10-1999 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亞甲基藍吸附值的測定
GB/T 13803.4-1999 針劑用活性炭
3 技術要求
3.1 外觀
黑色無定形顆粒狀、本身無毒、無臭、無味。
3.2 不純物
木質凈水用活性炭不能混入含有對人體健康有毒或有害有物質。
3.3 質量指標
木質凈水用活性炭質量指標應符合表1要求。
表1質量指標
項目 | 指標 | ||
一級品 | 二級品 | ||
碘吸附值,mg/g≥ | 1000 | 900 | |
亞甲基藍吸附率≥ | mL/0.1g | 9.0 | 7.0 |
mg/g | (135) | (105) | |
強度,%≥ | 94.0 | 85.0 | |
表觀密度,g/mL | 0.45-0.55 | 0.32-0.47 | |
粒度 | 2.0mm-0.63mm%≥ | 90 | 85 |
0.63mm以下,%≤ | 5 | 5 | |
水分,%≤ | 10.0 | 10.0 | |
pH值≥ | 5.5-6.5 | 5.5-6.5 | |
灰分,%≤ | 5.0 | 5.0 |
4 試驗方法
4.1 碘吸附值
按GB/T 12496.8進行測定。
4.2 亞甲基藍吸附值
按GB/T 12496.10進行測定
4.3 強度
按GB/T 12496.6進行測定。
4.4 表觀密度
按GB/T 12496.1進行測定。
4.5 粒度
按GB/T 12496.2進行測定。
4.6 水分
按GB/T 12496.4進行測定。
4.7 pH值
按GB/T 12496.7進行測定。
4.8 灰分
按GB/T 12496.3進行測定。
5 檢驗規則
按GB/T 13803.4-1999第5章執行。
6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按GB/T 13803.4-1999 第6章執行。